答:1、税源管理部门在下发《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表》时,要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对于需要用多台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应当告知纳税人; 2、纳税人在购买税控收款机的同时,税控厂商应提供配套用户卡(每张用户卡根据其容量可管理1-3台税控收款机,需更多税控收款机时可登记多张用户卡予以解决); 3、在进行注册登记时,在“税控机税控卡信息”页面保存已购买机器的信息后,点击“继续添加机器”进行相同操作,直至所有购买机器及税控卡均在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中注册登记,其他操作同单机用户;在“用户卡信息”页面可按提示逐次录入多张用户卡信息,并与税控卡形成对应关系。 4、如未在第一次登记时一并完成录入,可在“注册登记变更”模块中进行相关信息的添加。 5、发售发票时一般应根据每台机器每次需用的发票用量进行发票发售,并依次写入相应的用户卡。(如某纳税人有5台税控收款机,分别用5张用户卡管理,领票时应从CTAIS中卖5次票,购票信息写卡时逐条信息写入不同用户卡) 5、纳税人进行报税时,使用各用户卡分别抄报对应税控收款机的记录数据后再向税务机关提交所有用户卡即可(未及时抄报税的收款机将自动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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