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6日讯(记者 言娟)7月2日,一个ID叫“博文网络传媒”的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讲述他原注册登记的网吧转让后,未办理代理变更手续,新成立公司办理不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遭遇。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此事后的第八天,网友领到了新证,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该网友发帖称:以前开网吧以我的身份证办有“博文网吧”组织机构代码证,由于后来网吧转让,连同所有证照一同转让了,但组织机构代码证一直未过户、未新办。而以前的代码证未过户,就不能新办代码证。“去技术监督局咨询原代码证处理事宜,工作人员却说必须要现在的企业法人带他的身份证来办理,我已无权过问该证。”
收到网友反映的情况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于7月14日组织了调查工作,经与发帖人李某面证,并详细了解了事情发生的原委。省代码中心首先批评了株洲县代码机构针对此事不能采取因事制宜灵活机制来化解矛盾,同时也指出了当事人未能及时将工商变更转为代码变更手续的错误事实。7月16日,发帖人李先生就领到了新证,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查认为,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处理事情的机制要灵活,工作程序也应因事制宜,切忌生搬硬套。李先生在申办新代码证时,能够提供县工商部门出具的“博文网吧”变更登记资料,代码工作机构就应该给予代码变更登记,并及时办理其新注册登记的代码申办手续。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也提醒各位网友:当前,部分公民对依法登记注册比较重视,而对注销、变更登记等事宜意识薄弱,换言之就是他们多重视自己权利的行使,却忽视了自己义务的履行。此事从发生到解决,告诫我们每个公民,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大家在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切不可顾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