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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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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标题 | 株洲长鸿实验学校秋季招生简章 | ||
| 有效日期 | 2008-6-14 --> 2009-6-14 | ||
详细介绍 | 一、招生计划: 幼儿班:新招3个班,共120人; 一年级:新招4个班,共160人; 初中一年级:新招8个班,共360人。 高中一年级:新招4个班,共180人;不招收高二、高三转学生,不办高考补习班。 其余各年级,经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均招收少量优秀学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1日起(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株洲长鸿实验学校招生办(办公大楼二楼)。 三、录取办法: 2、所有学生经综合素质测试,学校面试后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物价部门核实的收费标准。 五、奖励政策: 初中部: 1、经过本校综合测试,前15名学生,第一个学期享受奖学金1000元,15――30名800元,31――50名500元;本校小学毕业生前20名,每人500元,这两项不叠加。 2、本县在岗教师子女考进初一,优惠学杂费1000元(已享受一次的不再享受,不与第一项重叠)。 3、在校优秀学生享受《株洲长鸿实验学校英才奖学金条例》的奖励。 4、本校初中毕业生升本校高中享受优先录取和优惠政策。 5、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经本校核实后,可予以特别优惠和享受学校励志奖学金。 高中部: 1、县统测位于所在学校前3%的学生,每学期享受奖学金2400元;位于前8%的学生每学期奖学金1200元。 2、中考成绩全县前150名的学生每学期享受奖学金2400元,前500名的学生每学期奖学金1200元。 3、初三年级参加学科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学生,每学期奖学金1200元。 4、本校初三毕业生综合考评前30名,每学期享受奖学金2400元,本校学生前60名,每学期奖学金1200元。 5、本县在岗教师子女就读高一优惠学杂费1000元(已享受一次的除外,不与前四项重复)。 6、在校高一优秀学生享受《株洲长鸿实验学校英才奖学金条例》的奖励。 7、对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进行特别优惠和实行助学金制度。 8、本届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获文、理科湖南省状元奖金20万元,市状元奖15万元,录取到北大、清华分别奖10万元,县状元奖5万元。 9、对成绩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学生视具体情况减免部分或全部建校费。 六、温馨提示: 我校今年设寄宿部和通学部,报名时请确定来期是否寄宿。寄宿部分月寄和周寄两种类型,月寄学生每月回家一次,周寄学生每周回家一次。就读寄宿部的学生,请确认是月寄学生还是周寄学生。 | ||
| 联系姓名 | 刘老师 | ||
| 联系地址 | 攸县县城新城区攸州大道旁(县财政局斜对面) | ||
| 联系电话 | 0733—4318888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在攸州在线网站看到我们的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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